Saturday 12 April 2008

《立春》一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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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,终于我有心情来说说《立春》了。

放去糟糕的见面会不论,《立春》是一篇散文。
没有高潮,没有强烈的矛盾碰撞,没有linear应该有的因果。

影片一开始便呈现一个已经个性较为完整的人物,王彩玲架着一副臃肿的身体和麻子般的面孔,对旁人视而不见,在黄土地上走路还哼着歌剧,不论及别人的问话自顾自地不断对自己重复:“我要调去北京了。”然后,打开了小木门进了自个儿的房间。她的世界就是一个小屋。她在小屋里为自己唱着歌剧,为爱情显出了肉体,而这间小屋门总是开了有关关了又被撞开。

离开。王热爱歌剧,王对于北京的向往已超出了对于艺术的纯粹热爱,带上那个时代的某种烙印,一种对于“离开”的向往。她对四宝说:“我不想在这个城市产生爱情。”因为一旦有爱情,她便无法抽身离开了,但最后她还是陷入了一场自导自演的爱情,就如同她对于所有人所说的关于北京的谎言一样,自导自演到一种自我陶醉的状态。最后,王以一场类似于超现实主义地“华丽”降落和复生结束了爱情。但是,她却仍在继续那个自导自演的话剧。她告诉别人自己是为一个追求自己的男人,一个自己爱过的男人留下来了,掩盖自己被城市拒绝的事实。终于,又有一天,她为了完成她人的梦想,再次去了北京。当她放弃了一个即将到手的北京户口,亲自拆穿了自己的谎言,可以说将自己完全地投入和曝露之后,却发现原来自己深陷一个骗局。她几次三番地努力的离开,最终又回到了原点。她似乎永远走不出去,回到了那个刮风下雨都不倒的小屋,一个没有了邻居的小屋。从此,她开始梦醒了,居然说出了一句:“那是因为我比你差,所以你把我当朋友”的话,她开始现实了,开始妥协了。

而为什么要离开?在一个男人跳芭蕾舞被视为变态,没有人为歌剧停留的乡村和年代,你所拥有的艺术天赋其实成了自身的一种负担,她越是出类拔萃,你就越是为其自我挣扎。起初,王只是有一种地点的错位感,她认为是她所处地方的不利,所以千方百计地要弄一张北京的户口。而后来,她的命运最终是被证明是一个时代的错位感。当她选择护养小孩,带她去天安门时,她就明白生不逢地,更是生不逢时。
跳芭蕾的胡老师最后以一种“同病相怜”的口气祈求王彩玲和自己结合,已向这个社会的标准做出妥协,被王断然拒绝了。她对胡老师说:“你是与社会格格不入,我只是不甘平庸。”虽然,多余他们二人的实际差别,我并非完全理解,除了一个程度是否极端之外,难道还存在一个社会宽容度吗?不过,这个插曲中,出现了第二幕最感动的场景。



胡因为“蓄意强奸未遂”而进了看守所,王坐在见面小屋的铁窗一边等胡出来见她,面对着一扇铁窗,两把冷冷的凳子,和一张白墙。当胡出来说了一句大意为:“我觉的挺好的,比在外面舒坦多了”的话后,不仅让我想起了Bresson的《扒手》的最后一个经典镜头。扒手终于被捕,他对着窗外的爱人说“what a strange way I have to take to get you”同样,此处,监牢对于胡而言不是牢笼,反而是一种救赎。他逃离了社会上的指责的中心,他的艺术天分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得到肯定。如果,他与一个正常世界的格格不入,便需要他从另一个畸形的世界里获得安慰。他成功地离开了。

镜子在故事里有意思。导演在片子里用镜子表达理想,又是表达一种逃避。唱歌剧,诗朗诵,画油画,跳芭蕾,导演都是着重从镜子开始切入,表现当事者的投入与兴奋,而仿佛这样的投入与兴奋只适合通过一个光学构造的影像传达,更为完美,而一旦画面再切入现实,这样的理想主义就会破碎,幻灭。不真实+不真实=真实,当事者愿意接受的真实。

影片不是王彩玲的一个独角戏,而是一个时代某些有志青年不得志的缩影。最后王那种很bizzare的演出照,是真是假的讨论毫无意义,而scene后的那句话:将此情此景献给所有王彩玲一样的人,总让人有感同身受的体会。因为千千万万个王彩玲,故事里每个人都是王彩玲和她的翻版,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特殊产生的王彩玲,她最终是脱离时间地域局限的被generalize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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